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梅溪湖湖泊水質保障工程船只(暫估價)進行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基本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梅溪湖湖泊水質保障工程船只(暫估價)采購項目
1.2征集單位(采購人):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1.4項目預算:65.15萬元。
1.5采購范圍:采購垃圾自動打撈船1艘,主要用于河道、湖泊水域內收集輕量生活垃圾、落 葉、漂浮水草、藍藻、花粉等漂浮物;主要包括:船體、兩個遙控電動拖網船。 巡航船1艘,用防汛搶險、水域救援、水域巡查、大型漂浮物打撈。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生產、運輸、調試安裝、保修等。
1.6 工期:合同簽訂后30天內;
1.6公告發布媒體:《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m.40244.cn/。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講話精神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企業復工復產有關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本項目在疫情期間及恢復生產期間不要求供應商提供繳納稅收和社保等證明材料。)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近三年 (資格審查時間前36個月)具有至少一個合同金額 30萬及以上船舶的銷售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3.1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2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時間))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復印件(裝訂成冊)到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長沙市雨花區湘府路二段181號招標大廈1305室)報名;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6月23日9:30(北京時間)
3.3抽取原則: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數量大于20家,則隨機抽取5家單位入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數量小于等于20家,則隨機抽取3家單位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四、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南湘新水務環保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梅溪湖街道金茂廣場南塔
聯 系 人:黎蘇東
電 話:0731-81868766
采購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湘府路二段181號招標大廈1305室
聯 系 人:高運保、羅 亮、溫淑芳
電 話:0731-84555826、84556716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